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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助理證書
課程目標 讓學員掌握有關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的知識及實務技能,以應付行業的入職要求。
學習成效 (一) 完成「技能訓練」後,學員能夠:
● 理解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助理的角色、職責與專業操守,對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助理的日常工作及服務有所認知;
● 認識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助理的各項工作;
● 以行業用語,就確定的主題與顧客溝通。

(二) 完成「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單元後,學員能夠:
● 認識和應用自我及情緒管理的基本技巧;
● 運用基本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技巧;
● 建立正面的工作態度;及
● 運用基本面試求職技巧及就業知識。
課程大綱 (A) 技能訓練:行業概況
(一)行業簡介
(B) 技能訓練:MICE理論與實務
(二)MICE項目助理工作訓練
(C) 技能訓練:職業會話
(三)應用語文
(D) 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
(四)個人素養
(五)求職技巧及就業知識
(E) 課程評核
上課日期 第一期 (課程編號:TS005DS)
上課地點 太子砵蘭街450-454號炳富商業大廈1樓A室(太子港鐵站D出口)
收費 學費全免
*申請人可申領再培訓津貼。詳情請參考申請須知
行業範疇 旅遊
課程對象 有意入職成為會展及獎勵旅遊項目助理並具良好中文及英文溝通能力的失業或待業人士
課程種類 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
入讀資格 ● 持有中學畢業證書(須呈交學歷證明副本);及
● 具就業意欲;及
● 對會展及奬勵旅遊工作有興趣;及
● 須通過面試。
時數 164小時 (15天全日制及11天半日制,訓練期約9週)
評估 持續評估(40%)及期末考試(60%)
畢業要求 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方獲頒畢業證書:
(i) 學員的總出席率須達課程之最低要求(80%);及
(ii) 必須於課程評估考獲整體及格分數;及
(iii) 必須於期末筆試考獲及格分數。
報名須知 如欲報名之人士請先細閱申請須知

1. 報讀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及帶備以下文件親身報名,申請人亦可郵寄已填妥之申請表格及以下文件之副本至培訓機構報名。如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培訓機構會於開課前核對申請人的資料及其提交之證明文件。若申請人未能出示及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可能導致其申請不被接納。
(i) 香港合資格僱員證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 香港身份證,連同簽證身份書或旅遊證件。
(ii) 學歷證明:申請人應就其最高學歷提交學校或機構所發出之學歷證明文件。(*最高學歷一般指申請人報讀課程時,其曾經修讀之最高學歷程度的全科學校教育課程。)
(iii) 離校╱輟學證明(如適用):如申請人申報其離校日期少於6個月,應提交學校發出之離校╱輟學證明文件。
(iv) 工作╱專業資格證明(如適用):申請人須就個別課程之要求,提交相關的工作╱專業資格證明,例如: 僱主信、僱傭合約、工作╱服務合約、職員證、有效行業註冊證、牌照、糧單、強積金供款記錄、或樂活助理證等。

2. 報讀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的合資格申請人士,一年內最多可修讀150個小時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

3. 申請人在申請報讀課程時,可選擇在同一培訓機構同時報讀兩個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申請人於接受其中一個選擇課程之編班安排後,另一選擇的課程報讀申請將被取消。申請人不可同時入讀兩個課程,惟申請人在入讀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時,則可同時入讀一項晚間制的基礎技能課程(職業語文、商業運算、資訊科技應用課程),反之亦然。
培訓津貼 1. 申領再培訓津貼的學員(一般就業掛鈎課程)必須達 80% 出席率,方合資格獲發津貼。出席率的計算包括:
  (i) 學員的實際出席節數(即已扣減遲到及早退的節數);及
  (ii) 病假(但其節數不可多於整個課程節數的 20%)。病假必須有香港註冊醫生(包括西醫、中醫及牙醫)簽發之病假證明,方為有效。
  再培訓津貼金額只按學員的實際出席節數計算,並以每個課程所設之最高津貼為上限。
2. 再培訓津貼之申請次數設有上限,學員於一年內只可申領兩次再培訓津貼,及三年內最多可申領四次再培訓津貼(以首班開班日期計算)。
3. 若出席率不足 80% 之學員,僱員再培訓局將對:
  (i) 首次違規者:於一年內(由學員參與該課程的開班日期起計)不會接納該學員報讀任何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ii)再次違規者:於三年內(由學員參與該課程的開班日期起計)不會接納該學員報讀任何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注意事項 報名所需文件:
1) 課程報名表
2) 身份證副本(只適用於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之人仕)
3) 中學畢業證書副本

報名方法:
親臨本中心或郵寄表格到以下地址,並須連同以上報名所需文件。如需申請豁免修讀 『 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 』 核心單元,須於開課前最少7個工作天親臨本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地址:太子砵蘭街450-454號炳富商業大廈1樓A室)
備註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所有課程資料以ERB最新公佈為準。本中心有最終決定課程舉行或取消之權利(如天氣或環境因素)及按需要保留更改原定導師、上課時間及地點等之權利。
課程編號 上課日期 截止日期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