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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文物古蹟旅遊單元證書(12小時導遊進修課程,非旅遊業從業員亦可報讀)
課程目標 讓學員提升對香港古蹟的認識與視野,了解對文物古蹟導賞的正確態度、責任感和知識,讓他們透過專業服務,協助公眾及旅客對香港文物古蹟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和認知。
學習成效 完成課程後,學員能夠:
• 認識文物古蹟旅遊的基礎知識;
• 掌握正確文物古蹟導賞的態度和責任;
• 增強對文物古蹟保護與保育的認識;及
• 了解香港文物古蹟資源,包括博物館、古建築及戰地遺跡等
課程大綱 (A) 技能訓練
 (一) 文物保護及文物古蹟旅遊基本概念
   1. 文物定義、文物保護、“營生旅遊”與可持續發展社會的概念
   2. 香港文物保護相關法例、組織及情況
   3. 國內文物保護情況
   4. 世界文化遺產簡介
   5. 香港法定古蹟簡介
   6. 文物古蹟旅遊的定義、概念及原則
   7. 文物古蹟旅遊在國內外的發展
   8. 文物古蹟的導賞及講解技巧簡介
   9. 文物古蹟的資源(網頁/書籍/出版物)
 (二)博物館
   1. 定義、發展、類別
   2. 香港的博物館 (政府及非政府博物館)
   3. 可用資源
   4. 豐富旅客的博物館經驗
 (三)香港的歷史建築及古蹟
   1. 歷史建築的類型、歷史意義及建築特色
   2. 香港歷史建築反映香港的歷史及發展
   3. 歷史建築的再利用
   4. 香港及國內外的例子
   5. 香港戰地遺跡
 (四)專題研習
(B) 課程評核:期末筆試
上課地點 太子砵蘭街450-454號炳富商業大廈1樓A室(太子港鐵站D出口)
收費 一般資助學費:HK$750
高額資助學費:HK$225(只限每月收入為HK$7,001至HK$15,000之人士申請)
*申請豁免繳費或繳付「高額資助學費」的申請人須提交有關文件以辦理手續。詳情請參考申請須知
行業範疇 旅遊
課程對象 旅遊業從業員,或有意投身旅遊行業人士
課程種類 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
入讀資格 現職旅遊業從業員或擁有三年或以上旅遊業工作經驗;或 持有中學畢業證書 (須呈交學歷證明副本)及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時數 12小時
評估 持續評估(40%)及期末筆試(60%)
畢業要求 學員必須達到下列畢業要求,方獲頒畢業證書:
1. 學員的總出席率須達課程之最低要求(80%);及
2. 於課程評估各部分(包括持續評估及期末筆試)均考獲70%或以上
報名須知 如欲報名之人士請先細閱申請須知

1. 報讀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及帶備以下文件親身報名,申請人亦可郵寄已填妥之申請表格及以下文件之副本至培訓機構報名。如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培訓機構會於開課前核對申請人的資料及其提交之證明文件。若申請人未能出示及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可能導致其申請不被接納。
(i) 香港合資格僱員證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 香港身份證,連同簽證身份書或旅遊證件。
(ii) 學歷證明:申請人應就其最高學歷提交學校或機構所發出之學歷證明文件。(*最高學歷一般指申請人報讀課程時,其曾經修讀之最高學歷程度的全科學校教育課程。)
(iii) 離校╱輟學證明(如適用):如申請人申報其離校日期少於6個月,應提交學校發出之離校╱輟學證明文件。
(iv) 工作╱專業資格證明(如適用):申請人須就個別課程之要求,提交相關的工作╱專業資格證明,例如: 僱主信、僱傭合約、工作╱服務合約、職員證、有效行業註冊證、牌照、糧單、強積金供款記錄、或樂活助理證等。

2. 報讀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的合資格申請人士,一年內最多可修讀150個小時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

3. 申請人在申請報讀課程時,可選擇在同一培訓機構同時報讀兩個半日或晚間制非就業掛鈎課程。申請人於接受其中一個選擇課程之編班安排後,另一選擇的課程報讀申請將被取消。申請人不可同時入讀兩個課程,惟申請人在入讀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時,則可同時入讀一項晚間制的基礎技能課程(職業語文、商業運算、資訊科技應用課程),反之亦然。
備註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所有課程資料以ERB最新公佈為準。本中心有最終決定課程舉行或取消之權利(如天氣或環境因素)及按需要保留更改原定導師、上課時間及地點等之權利。
課程編號 上課日期 截止日期 報名